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教函〔2024〕141号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教学培养计划中最后的实践教学内容,是提升并检验学生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关键步骤,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抓手,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南大教函〔2023〕1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
2.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新时代高教40条”)文件精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切实落实审核评估整改有关要求,加强论文写作的各环节质量把关,扎实推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根本目标。
4.在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同时,指导老师要关心和帮助毕业生就业,积极为毕业生挖掘优质的就业岗位资源,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主动就业。
二、选题开题
1.选题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要紧贴学生所学专业实际,体现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一人一题”、“真题真做”及“与科研相结合”原则,题目要尽量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学生的就业需求。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中如有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有关内容的应单独提交书面说明向教务处报备,待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选题采取“师生双选”模式。指导老师提出的选题数应大于指导学生人数,以供学生选题。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如确有特殊情况,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需超过6人的,应单独提交书面说明向教务处报备,待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所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均应承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4.开题报告为毕业论文(设计)的必要环节,学院应按要求认真组织,教务处也将对此环节进行抽检。
5.2025年1月10日之前,各学院完成选题申报、审定和学生选题等工作。1月17日前,学校将在系统中对各学院选题、开题情况进行抽查。
三、中期检查
1.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重点围绕开题报告及任务书撰写、写作进度计划和指导记录等展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撰写情况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指导老师应按任务书进度表的要求对学生进行不少于6次的指导交流,关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并将指导记录录入系统。
四、盲审检测
1.学校将在答辩前依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按比例随机抽取10%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家盲审,盲审一次不合格者可申请二审,二审仍不合格的取消该生本年度毕业答辩资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合度检测。重合度在30%(含30%)以内为合格,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允许学生修改后再检测一次,如仍超过30%的,将取消该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
五、毕业答辩及抽查
1.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任务书指导交流记录三次不到者,毕业答辩评分降低一级。累计缺勤四次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由学院指定一名教师担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部分的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论文写作部分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答辩,答辩不合格者,学院可以安排二次答辩,二次答辩通过者,答辩成绩只能记为60分。
3.各专业成立5人及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过程中,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对学生提出有障碍、有难度的问题,让学生思维经历爬坡过坎过程,提高学生实践应变能力,并做好答辩纪录。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进行抽检。重点围绕答辩过程中的组织领导、会场秩序、成绩评定等环节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共同组成。其中论文成绩占60%(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评分原则上各占50%,盲审成绩只作为参加毕业答辩资格的依据不可作为评阅人成绩,应另行安排评阅人),答辩成绩占毕业论文总成绩的40%。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2.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原则上85分以上(含85分)成绩比例不超过30%,75分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七、评奖评优
1.学校将继续组织评选“百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从中推荐2% 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原则上要求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除满足《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中“优秀”成绩评分标准外,还要求查重重复率低于20%。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和指导老师颁发奖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论文买卖、代写专项检查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2018〕6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8〕11号)及我校《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大教研函〔2018〕1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之前组织指导教师和在校学生,认真学习以上通知文件,通过多渠道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监控、防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问题的发生。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得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个人写作,不得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选题,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得违反学术诚信。
2.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发现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填写《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情况表》(附件1),并取消该生毕业答辩资格。
九、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组织对接,加强管理、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做好本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
2.根据《南昌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指导教师未及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3.前湖综合实验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生所学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当年度授予学位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抽检,各学院在毕业论文最终版定稿后务必及时将最终版论文上传至毕设系统相应模块、毕业论文学位注册数据(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应在授学位前定稿录入系统不得随意修改,并按要求做好当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所有当年度授予学位的学生(应届生、历届生、双学位和辅修学位学生)都需在毕设系统进行过程管理。历届生若已在当年度录入过系统完成答辩并获得成绩的则不用重复录入。
5.为帮助学生快速提升毕业论文写作技巧,提高论文质量,学校重点打造《巧克毕业论文》线上课程。该课程有理论、有案例、有分析、有点评。学生选修成绩可纳入毕业论文过程考核,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或指导教师确定。该线上课程免费,其课程网址或二维码如下:
(1)网址: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NCU-1003539135
(2)二维码:
附件1: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情况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