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 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招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院实际,确定药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做到一视同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科学选拔,实行学科综合考核,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三)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组、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面试考核小组。
三、复试方式
复试工作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并将复试过程(含笔试、阅卷、面试等)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四、招生博导、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药学专业博士(普通招考)招生计划为 1 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1:1.5。具体招生资格导师及招生方式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博导姓名 | 招生计划 | 招生方式 |
100700 | 药学 | 丁健 | 1人 | 普通招考 |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5 月 24 日(周三)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专业英语 | 08:00-09:00 |
专业考试 | 09:00-12:00 |
(二)综合面试:5 月24日 下午1:30(周三 )
(三)复试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详细地点待定)。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为专业英语、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60 分,均采用线下复试。
(一)专业英语和专业课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按一级学科命题;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
(二)综合面试
(1)根据药学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2)面试时,考生在 10 分钟以内采用 PPT 绍本人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绩、科研设想等,可选择用英文介绍): 用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回答综合面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包括专业题和综合素质题) 等。
(3)综合面试小组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表现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专业英语、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均 100 分,及格线 60分)有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成绩=(A×Y1+面试成绩×Y2)。
A=(专业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2,Y1=40%,Y2 =60%。
(二)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 100 分)×M1+复试成绩×M2,其中M1=40%,M2=60%。
(三)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考生报考导师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微调,但必须尊重拟录取考生的意愿和调入调出导师的意见。考生办理调整报考导师手续的程序为:个人申请,调入调出导师签署意见,学科专业点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空出的指标按序自动递补。
八、纪律要求
(一)面试小组成员的遴选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报考的导师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判决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不得参加面试小组。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具有保密义务,面试小组成员不得对外泄露本人的面试专家身份。复试等各环节必须严格规范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学院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责,责任到人,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学院应将复试过程(含笔试、阅卷、面试等)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四)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纪检人员对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过程进行监督,综合面试现场至少派出一名现场监督员。
(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加强对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办法、综合素质面试组织工作、招生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考生提出的异议、申诉和举报。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招生录取行为的信访首先由学院处理并给予答复。
(六)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对面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九、信息公开
(一)为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工作公信力,学院将对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学院招生选拔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药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监督电话:0791-86365161 ,邮箱:15279173368@163.com 。
(三)未尽事宜参照普通招考博士有关工作规定,按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布置或参照执行。考核工作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edu.cn
医学部网址:http://jxmu.ncu.edu.cn/rcpy/yjsjy/index.htm
药学院网址:https://yxy.ncu.edu.cn/
药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 461 号南昌大学教学大楼三楼
药学院联系人:熊老师(药学院 340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 - 86365161
南昌大学药学院
2023 年5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