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药学院文件
药发〔2023〕06号
关于印发《药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南大教函〔2023〕9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药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大学药学院
2023年4月28日
药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作用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药学生产实际,增强群众和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南大教函〔2023〕9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岗位及内容
本专业毕业实习原则上与毕业论文实施同步开展,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实施工作,实习岗位可以涵盖药物设计与研发、药物制备与生产、药品检验与质量标准制定、药学临床服务及药事管理等。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实习手册的制定
学院教学办统一制定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要求与进度安排;实习的场地与设备;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大纲说明等。
2、实习单位的安排
毕业实习采用校内与校外、省内与省外等多种形式进行,实习单位分配由学院学工办统一组织安排。毕业实习单位原则上在校内外实习教学基地中选择安排。选择毕业实习单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能满足《实习手册》的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实习质量。
②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
③具备必需的食宿、学习、卫生、安全等基本条件。
④对学生实习重视程度较高。
3、指导教师的确定
①一般应安排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老师担任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
②校外指导教师应有较好的药学工作实践经验。
③承担各级研究课题的老师优先考虑为指导教师。
4、毕业实习的管理
①学院成立毕业实习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负责组织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实习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与评定工作。
②校外实习基地应配备教师负责审查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有关事宜的联系及检查、实习考核等工作。
③实习过程中,实行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制。
三、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拟定实习进度计划,做好实习任务安排。
2、在实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实施及相关数据的整理。校内指导教师还需进一步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修改工作。
3、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同时应注意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
4、实习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学院分管领导,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5、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实习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7、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并督促学生和实习单位填写好实习鉴定手册,于返校后一周内交学院,由学院汇总存档。
四、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实习学生应按《实习手册》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3、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重修可在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4、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要求填写实习鉴定手册、撰写实习报告或个人实习总结,并协助填好“南昌大学学生实习问卷调查表”。
5、除完成《实习手册》规定的各项内容外,学校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五、实习教学的成绩考核
毕业实习结束后要进行考核,学生按照《实习手册》要求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查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六、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药学院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