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大教函〔2024〕106 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暑假前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暑假前后各 项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夏季学期时间 7 月 1 日至 7 月 12 日,8 月 30 日至 9 月 15 日。学生假期为 7 月 13 日至 8 月 29 日,教职工假期为 7 月 18 日至 8 月 25 日。
老生由各学院根据夏季学期工作要求自行安排,原则上 集中缴费注册时间为 8 月 31 日 17:00 截止。新生 8 月 30 日 报到。秋季学期于 9 月 16 日(星期一)开始,全体学生 9 月 18 日正式上课。
二、推进智慧课程建设,促进智能化教学资源发展
加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利用暑假时间在学院中推广试 行 AI课程建设的探索,面向未来,搭建人工智能技术赋能 教育教学的典型应用场景,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部分日常教学工作及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一) |
毕业生 毕业工 作 |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做好毕业 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 织工作。 |
答辩截止时间:6 月 9 日 |
2.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审查工作。 3.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 审查工作。 4.应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 资格审查工作。 5.往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 补授资格审查工作。 |
首次上报时间:6 月 15 日 二次截止时间:7 月 7 日 |
6.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 预计时间:6 月 21 日 |
(二) |
期末成 绩录入 | 1.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成 绩录入。对考试违规、缺考、取消考核 资格的要在标记栏选择“违规”“缺考 ” “取消”标记。 2.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 评卷及成绩录入的,学院应及时安排其 他教师协助完成评卷及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7 月 1 日 成绩未录入公布时间: 7 月 2 日 |
(三) | 开学初 补缓考 成绩录 入 |
按照开学初补缓考考试安排时间,考试 结束后 1 天内,完成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考 试时间结束后 1 天内。 |
(四) | 科研训 练项目 申报 |
1.2023 年立项科研训练项目结题。 2.2024 年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
9 月 30 日前 |
(五) | 补缓考 试安排 | 1.教务处汇总补缓考考试数据。 | 7 月 8 日 |
2.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务办核对补缓考 | 7 月 11 日 |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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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及整理补缓考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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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教务办领取并下发补缓考学生准 考证。 |
9 月 2 日 |
4.学生补缓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 上标明的为准)。 | 考试开始时间:9 月 12 日 |
(六) |
秋季学 期选课 | 1.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际銮书院选 课 2.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港澳台侨替 代课选课 |
8 月 30 日/12:30-- 9 月 1 日/11:00 |
3.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补修选课 4.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 | 8 月 30 日/12:30-- 9 月 14 日/11:00 |
5.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跨专业个性 选修课选课 | 9 月 1 日 /12:30-- 9 月 2 日/11:00 |
6.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 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选课 | 9 月 3 日 /12:30-- 9 月 6 日/11:00 |
7.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体育(1)》 选课 | 9 月 10 日 /12:30-- 9 月 14 日/11:00 |
8.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高等数学 (1)(2)选课》 | 9 月 11 日/12 :30--9 月 14 日/11:00 |
9.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 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退改选 10.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跨专业个性 选修课退课 |
9 月 26 日/12 :30--9 月 30 日/11:00 |
(七) | 排课工 作 | 1.2024-2025 学年夏季、秋季学期老生 公共基础课、专业类平台课、专业核心 |
8 月 20 日前 |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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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专业个性选修课等排课工作正在有 序进行,2024 级排课在新生建档后进行。 2.请各学院(含医学部、软件学院)尽 快核对并完成课表的录入工作。排课要 坚持以科学合理、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 具体要求参照相应排课通知。排课工作 需在 8 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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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教材征 订工作 | 请各学院按照 2024-2025 学年夏、秋季 教材征订计划要求,按时报送教材选用 汇总表,如选用《南昌大学教材目录 (2024 本科版)》外的教材,须按要求 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报送教务处教 务科。 |
6 月 20 日前 |
(九) |
教研准 备工作 | 1.请学院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布 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 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 课经验交流等)。 |
9 月 17 日前 |
(十) |
开学初 教学检 查 | 1.开学第一天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 学院要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组织全体 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 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 |
9 月 16 日--22 日 |
(十一) |
实践教 学工作 | 1.安排下学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上交 实验课表。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 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 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 规范管理常态化,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
上交实验课表截止时 间:10 月 9 日 |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十一) |
实践教 学工作 |
2.做好夏季学期各项教学安排,并做好 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
上交夏季学期状态数 据表截止时间:9 月 15 日 |
(十二) |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发展 | 1.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 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岗位申请 及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 〔2024〕18 号),完成本学期课程助教 考核工作。报送本学期课程助教实施情 况(含工作细则及总结)至教师教学发 展中心。 | 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完 成本科教学课程助教 岗位评聘考核,报送学 院实施总结材料,协同 助教津贴发放。 |
2.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新入职教师 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制工作的通知》(南大教 函〔2024〕5 号 ,做好新入职教师教学 准入的指导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 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完 成新入职教师本科课 程教学准入制的相关 考核工作。 |
(十三) |
联合培 养工作 | 1.有接收广西大学交换生的学院,应提 前做好交换生的安置工作,包括学生编 班、教学安排、寝室安排等相关衔接工 作。 |
7 月 20 日前 |
2.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发布的申报通知, 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产学合作协同 育人项目。 |
8 月 31 日前 |
3.配合完成集成电路校企合作联合培养 班(原中南班)增补招生及开班上课等 工作。 |
9 月 30 日前 |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十四) |
本科教 学成果 奖(青年 培育项 目)评选 工作 | 1. 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部门)完成 拟申报,并按时提交拟申报汇总表。 |
7 月 23 日前 |
2.各学院提醒拟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负责人,按照南大教函〔2024〕110 号 通知中《教学成果奖申报操作手册》,进 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同时收集 申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7 月 24 日至 7 月 31 日 |
3.各学院完成项目的资格审查、材料公 示、网上审核及材料提交。 |
8 月 1 日至 8 月 12 日 |
(十五) | 领导、同 行专家 听课评 教工作 |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完成本学期学院领 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并在南昌 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及分析反馈平台 录入评教结果。 |
7 月 10 日前 |
(十六) |
专业认 证(评 估)工作 | 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第三 年的专业撰写《中期改进情况报告》。 |
11 月底前交教务处 |
专业认证已被受理专业撰写《 自评报 告》。 |
7 月 15 日前交教务处 |
(十六) |
专业认 证(评 估)工作 | 做好 2024 年各类专业认证(评估)申请 材料收集、报告撰写工作。 | 8 月 15 日前交至教学 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
已参加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对照认证 标准和专家考查意见,利用假期整改并 做好台账。 |
8 月 26 日前 |
(十七) |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修 订 工 作 |
请各学院根据 2024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 案修订好课程教学大纲 |
8 月 20 日前 |
教务处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