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关于组织我校师生申报2024 年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大教函〔2024〕109


关于组织我校师生申报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项目内涵建设,更好服务人才自主培养和现代化 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的通知》精神,我校将按照要求调整项目运行模式并开展 2024 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模式调整方案

2024 年之前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 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2024 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 题、认定等工作。

1.项目申报:由教育部发布申报通知调整为学校发布申 报通知。

2.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学校确定立 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遴选项目、校企签订项目 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教


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 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3.项目结题: 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学校发 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教务处组织开展 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 议等约定,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结题评审,并通过项目平台 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 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 的结题验收结果。教育部不再以通知形式发布项目结题验收 结果。

4.项目认定:2024 年之前立项的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 按原管理办法认定为省级重点教改课题,学校配套资助经费 正常使用;2024 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认定 为校级教改课题,校级项目不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将结题项 目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厅从所有高校报送的已结题项目中, 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 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级一般教改课题,给予 经费资助。教育厅从认定为省级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 50%的 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由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 “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教育部优秀产学合 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级重点教改课题,给予配套经费资  助。

二、 申报事项

(一)参与条件


申报人需在“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平台 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 位项目申请人。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 3 项在研项目(不包含 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 3 个项目,超 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特别注意:“项目负责人 ”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 保“项目申请表单 ”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 ”与项目申报书 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 勿代替他人申报, 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二)项目类型

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 ”“ 系改 ”“ ”“ 师资培训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五类项目, 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项目。

(三)时间安排

12 15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经教务处 组织专家评审后,将纳入 2024 年立项名单发布。

12 15 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 申报流程

(一) 申报书填报阶段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 校申报说明》(附件2)和《南昌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申报指南》(附件 3),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模板见附件 5)。

2. 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签字位置为末页“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签字处 ”)并加盖 学院公章,学院需严格把关申报项目质量。

3. 申报师生将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交至本学院教

务办。教务办于 11 30 日前统一将本学院申报书交至教务 处联合培养人才办公室(办公楼 107A)加盖教务处印章,并 报送《XX 学院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电子版至联培办张君琰办公网邮箱。

4. 申报人按照要求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填报 信息,上传附件。平台申报完成后,原则上不可退回修改。

(二)合作协议签订阶段

1.合作协议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协议审核请务必于 12 10 日前完成,流程详见附件 3。

2.协议审核完成后,进入申请用印环节。 甲方(企业) 须先签字盖章;申报人在乙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 由申报人发起申请校印流程,加盖学校公章。

3. 申报人扫描合作协议,上传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平台,完成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师生参与项目申报,学校将为项目实 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并做好项目遴选、审核及优秀项目 推选等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联合培养人才办公室 张君琰,联系电话:8396909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运行模式及征集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南昌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4.XX 学院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5.高校申报书模板

6.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4 7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