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大教函〔2024〕109 号
关于组织我校师生申报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项目内涵建设,更好服务人才自主培养和现代化 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的通知》精神,我校将按照要求调整项目运行模式并开展 2024 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模式调整方案
2024 年之前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 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2024 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 题、认定等工作。
1.项目申报:由教育部发布申报通知调整为学校发布申 报通知。
2.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学校确定立 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遴选项目、校企签订项目 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教
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 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3.项目结题: 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学校发 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教务处组织开展 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 议等约定,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结题评审,并通过项目平台 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 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 的结题验收结果。教育部不再以通知形式发布项目结题验收 结果。
4.项目认定:2024 年之前立项的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 按原管理办法认定为省级重点教改课题,学校配套资助经费 正常使用;2024 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认定 为校级教改课题,校级项目不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将结题项 目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厅从所有高校报送的已结题项目中, 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 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级一般教改课题,给予 经费资助。教育厅从认定为省级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 50%的 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由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 “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教育部优秀产学合 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级重点教改课题,给予配套经费资 助。
二、 申报事项
(一)参与条件
申报人需在“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平台 ” (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 位项目申请人。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 3 项在研项目(不包含 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 3 个项目,超 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特别注意:“项目负责人 ”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 保“项目申请表单 ”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 ”与项目申报书 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 勿代替他人申报, 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二)项目类型
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 设 ”“ 教 学 内 容 和 课 程 体 系改 革 ”“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改 革 ”“ 师资培训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五类项目, 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项目。
(三)时间安排
12 月 15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经教务处 组织专家评审后,将纳入 2024 年立项名单发布。
12 月 15 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 申报流程
(一) 申报书填报阶段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 校申报说明》(附件2)和《南昌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 申报指南》(附件 3),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模板见附件 5)。
2. 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签字位置为末页“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签字处 ”)并加盖 学院公章,学院需严格把关申报项目质量。
3. 申报师生将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交至本学院教
务办。教务办于 11 月 30 日前统一将本学院申报书交至教务 处联合培养人才办公室(办公楼 107A)加盖教务处印章,并 报送《XX 学院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电子版至联培办张君琰办公网邮箱。
4. 申报人按照要求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填报 信息,上传附件。平台申报完成后,原则上不可退回修改。
(二)合作协议签订阶段
1.合作协议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协议审核请务必于 12 月 10 日前完成,流程详见附件 3。
2.协议审核完成后,进入申请用印环节。 甲方(企业) 须先签字盖章;申报人在乙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 由申报人发起申请校印流程,加盖学校公章。
3. 申报人扫描合作协议,上传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平台,完成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师生参与项目申报,学校将为项目实 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并做好项目遴选、审核及优秀项目 推选等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联合培养人才办公室 张君琰,联系电话:8396909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运行模式及征集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南昌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4.XX 学院 2024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5.高校申报书模板
6.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