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药学院文件
药发〔2021〕04号
关于印发《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体系,规范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南昌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南大校发〔2021〕22号)及《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南大教函〔2020〕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25日
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体系,规范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南昌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南大校发〔2021〕22号)及《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南大教函〔2020〕70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教学督导是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学院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督”“导”并重、“评”“领”结合,引导教师教书育人、学生潜心学习,引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2、教学督导坚持立德树人,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教学质量的内涵要求,秉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督导专家的权威和智囊作用。
二、实施方案
1、授课质量监测与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覆盖所有课程和教师。按照《南昌大学本科教学授课质量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对线上教学开展评价;以连续两次的学生评教结果为基础、以专家评教为重点、以线上教学评价为补充,综合三方情况形成教师某门课程的授课质量评价结果,为打造“金课”、淘汰“水课”提供依据
2、教学主要环节质量评价:教学各环节质量是构成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基石,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等,开展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主要环节包括:备课及辅导、教材建设及选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命题、作业及考试、阅卷、学业成绩评价、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等。
3、教学产出(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通过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及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教学产出进行全面评价。
4、广泛收集教学信息,建立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信息采集主要方式有:听课、看课;开学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日常教学督导;日常教学检查;日常教学管理;访谈、座谈会;通过函件、电话、网络等进行信息收集;专项检查,等等。推行学生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及管理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