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关于公布教师康洁执教“十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文


南大字〔2024〕35

 


 

    关于公布教师廉洁执教“十严禁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 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 则》,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巡视南昌大学党委反 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校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 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 国育才使命,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践行 四有”好 老师标准,努力当好 四个引路人”,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布教 师廉洁执教 “十严禁”如下。





一、严禁公款吃喝、旅游,或索要、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二、严禁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从事与教学、科 研、社会服务无关事宜;

三、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四、严禁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等国家规定项目 以外的费 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严禁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违规从事影响正常教 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严禁在科研工作中以学术论文挂名等学术不端方式谋取 个人利益,或弄虚作假套取科研经费;

七、严禁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职称评聘、评 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严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 源谋取个人利益;

九、严禁酒后驾车,或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出现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今年是学校大抓落实之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增强抓落实的 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将“十严 ”要求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将其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师德违 规惩处主体责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落实“一案双查”要求, 坚持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存在师德违 规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涉 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 

2024 4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