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药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选硕士研究生扈志豪等4名同学,博士研究生刘建明等2名同学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17:00,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药学院学科与科研(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365161。
附件:1.药学院拟推选研究生业绩情况表
南昌大学药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