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教函〔2024〕53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业成绩未达到
要求学生退学或跟班试读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2级、20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已结束,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大校发〔2021〕15号)的规定,对于本次补考后获得学分数仍少于10个学分且未获得已修课程60%以上学分的学生,应予以退学。对首次获学分数不足10学分的,学生可办理退学或向所在学院申请跟班试读一学期;对连续两次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下发“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名单,各学院(部)逐个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告之学校有关规定。
1.应予退学的,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或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处理审批表》(附件2,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
2.首次获学分不足10学分的可申请自愿退学,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
3.首次获学分不足10学分的也可申请跟班试读,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附件3);
二、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需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意见并签名;退学处理审批表由学院填写,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学院工作人员应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及沟通工作。
三、《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需由学生本人手写“本人了解学校关于‘获得学分数少于10个学分’退学有关规定,但自愿向学校申请本学期跟班试读,如本学期所获学分数仍少于10个学分,则自愿退学。”申请表除学生本人签名外,还需学生家长签名。学院工作人员应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及沟通工作。
请各学院于4月24日之前完成办理手续,联系人:熊志君,联系电话:83969100。
附件:
1.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2.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处理审批表
3.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