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大教函〔2024〕105 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领导干部、教师听课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核心地位,持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 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教学授课质量评价工 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20〕66 号)、 《南昌大学校领导工作制度(2024 年修订)》(南大字〔2024〕 77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南昌大学领导干部、教师 听课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大学课堂授课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16 日
南昌大学领导干部、教师听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核心工作,课堂教学是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为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 控与保障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本科 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强化 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意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 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听课人员
第二条 听课人员包括校级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正 副职领导,各教学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 室主任等。除以上规定人员外,鼓励其他领导到课堂了解教 学情况,鼓励教师之间互听互评。
第三章 听课次数
第三条 校级党政领导听课工作按照《南昌大学校领导 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南大字〔2024〕77 号)文件 规定执行,校领导每学期至少深入课堂听课 2 次(含思政 1 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科研和思政课建设的校 领导,每学期对本学期开设的每门思政课至少听课 1 次(1 课时)。
第四条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创新创业学 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育技术与教学资源中心、心理健 康教育中心的正副职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4 次。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至少 8 次,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至少4 次。
第四章 听课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 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在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开 设的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听课以单独听课和随机检查为 主,如有特殊需要,教务处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并邀 请校领导及有关专家共同听课。
第七条 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听本学院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学院承担的本学院学生的 课程。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 展听课。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随机听课等方式。
第五章 听课内容
第八条 学生方面:主要包括有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 象、课堂秩序、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或完成实验等。
第九条 教师方面:主要包括教学纪律(是否违反政治 纪律、意识形态,是否迟到、提前下课等)、教学态度、教 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讲授能力、课堂学生 听课纪律与听课状态等。
第十条 教学设施与条件: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卫 生、供电供水、灯光照明、防火安全、环境噪声,桌椅是否 完好,以及影响课堂教学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 听课要求
第十一条 听课人员根据教务处或院系提供的课表确定 听课时间、地点及课程。听课前一般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 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 1 节课。
第十二条 听课人员应认真听课,实事求是地填写《南 昌大学课堂授课质量评价表》。听课结束后 7 天内,应及时 将听课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授课教师。
第十三条 校级领导的听课表由党政办公室发放和管 理,教务处配合做好校领导的听课安排;职能部门领导的听 课表由本部门建立听课档案,做好统计工作;教学单位领导 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表由本学院发放和管 理,并做好听课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 每学期第十六周,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将《南 昌大学课堂授课质量评价表》送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存档 备案。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将领导干部听课相关意见及时 转达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教学督导与 评估办公室。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汇总和适时通报各级领 导干部的听课情况,并将此作为部门、学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
附件:
南昌大学课堂授课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听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⑪ ⑫ ⑬节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任课教师: | 职称: | 教师所在学院: |
教师出勤情况: □正常 □请人代课 □迟到(迟到 分钟) □缺勤 |
授课班级: | 应 到 学生数: | 实 到 学生数: | 迟 到 学生数: |
教材 | □有 □无 | □统编 □国家级 □省级 □ 自编 |
教案 | □优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无 |
是否多媒体教学 | □是 □否 |
多媒体教学效果 | □优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一、授课质量总体评价: 优秀[100-90]、 良好(90-80]、合格(80-70]、基本合格(70-60]、不合格(60-0] |
序号 | 评价项目 | 项 目内涵 | 分值 | 得分 |
1 | 教学准备 | 教材选用恰当;教案内容完整、形式规范;备 课认真,课前准备充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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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管理 | 治学严谨,严而不苛;课堂管理有序,教学状 态良好,学生到课率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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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内容 | 内容充实,概念清楚,观点正确,要点明晰, 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注重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教学中融入思政元素,注重价值引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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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能力 | 教学行为规范,语言流利,表达顺畅,逻辑性 强;教学进度科学合理;现代教学手段使用得 当;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启发引导,学思结 合,互动充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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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学效果 | 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听课率高,能理解和消化 课堂内容,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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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质量总体评价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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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师课堂行为规范观测:优秀[20-18]、良好[17-16]、合格[15-12]、不合格[11-0] |
序号 | 评价项目 | 项 目内涵 | 分值 | 得分 |
1 | 教态 | 精神饱满,语言文雅,端庄大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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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着装 | 整洁朴素,儒雅美观, 自然得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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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势 | 舒展自如,创造情景,有助表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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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眼神 | 目视学生,平等友好,和蔼亲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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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板书 | 字体工整,字迹清楚,布局合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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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行为规范观测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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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授课情况描述及意见、建议:
1.教师授课情况描述:
2.意见和建议: |
其他情况:
听课人: 听课地点: |
备注: 1. 请在“□ ”上打“ √ ”。“听课日期 ”中请在相应听课节次上打“ √ ”。 2.“授课质量总体评价 ”及“教师课堂行为规范观测 ”需给出具体分值。计分方法:首先给每个分项打分, 再将分项值求和填入相应的总得分栏。 3.“其他情况 ”指督导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跟学院或有关部门反映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