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南昌大学药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做好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 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 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 培训。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研究

方向

学习

方式

类型

总计

划数

已录

推免

生数

拟招

考计

划数

复试

比例

备注

(专项计划等)


100700


药学

不区

分研究方


全日

学术学位



63



8



55


1:1.5





105500




药学


不区

分研究方




全日

专业学位





57





1





56




1:1.5

3 个南昌医学院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计划、含 10 个中国中医研究院健康产业研究所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计划、含 2 个安徽高等研究院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计划



三、复试报到程序

(一)现场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在 2026 3 28 日上午 9-12 到南昌大 学前湖南院第一教学大楼 103 教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 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请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与报考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原件(需审查盖章);

4)202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名处 手写签名

5)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 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 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 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6)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 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 明及成绩证明;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 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7)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自考 C 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 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报到时将查验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 复试或录取资格。除(3)必须上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都须提交复 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 纸复印,按 南昌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所示序号 排序整理上交,其中《南昌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 格审查表》放首页。所有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发放复试准考证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将发放复试 准考证、体检表、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卡等。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阶段进行复 试。

(二)复试时间


日期

时间

专业(代码)

复试项目

地点

3 28

(星期六)

9:00-12:0

0

药学(100700、 105500)


集中报到

南昌大学前湖南院江西医 学院第一教学大楼103 教室




3 29

(星期 日)


9:00-11:3

0


药学(100700、 105500)


笔试

南昌大学前湖南院江西医 学院第一教学大楼


13:30 开始


药学(100700、 105500)

外国语听

力与口语 测试

南昌大学前湖南院江西医 学院第一教学大楼


3 30

(星期一)


8:30 开始


药学(100700、 105500)


综合面试

南昌大学前湖南院江西医 学院第一教学大楼

备注:笔试和面试的详细地点,将于报到当天通知考生。


(三)复试内容

1.笔试:满分为 100 分,笔试时间为 2.5 小时。主要考核考 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利用所 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 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命题依据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指定的参考书。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 50 分,在随机抽取话题 后,进行话题准备、英文自我介绍、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

 3.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专业 技能和外围知识,如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 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特别注重考生思 想品德方面的考核。

2.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 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 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 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 100 分。

(四)体检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昌大学校医院接受体检,体检结束 后将体检表交至放射科,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地点为前湖校医院一楼体检大厅(前湖校区)

五、成绩计算

(一)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5)*60%+(复试成绩 /2.5)*40%;

说明: 复试成绩总分为 25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 100 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 50 分。为避免面试中各组之间评委打分差异,保障考生面 试的公平性,综合面试考生最终得分=考生原始分数×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所有面试考生的整体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考 生的组内平均分),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 位,四舍五入。

(二)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 60 分。 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总 分,但不设及格线。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复试不予录取。录 取时分专业、学习方式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专项 计划单列。

六、录取原则

复试合格的考生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同分者依次按照初 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笔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决出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 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者;

3.未参加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者;复试专业课笔试、专业 素质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项不及格;

4.体检结论为不宜录取者;未参加体检或弄虚作假者;

5.已在研招网录取系统中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 ”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考生须在 录取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录取前签订 相关定向培养协议。我院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 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 )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 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 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 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 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 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 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学校咨询电话:0791-83969340

学校监督电话:0791-83969054

(二)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 场巡视,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 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 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及时答复考生提出的质疑。

学院咨询电话:0791-86365161

学院监督电话:0791-86361839

九、其他事项

1.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考核及参考书目、《南昌大 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 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 音,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 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复试成绩将在药学院网站(http:yxy.ncu.edu.cn)公示。

4.拟录取结果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文件及通 知。



药学院

2026 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