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2-08

为保障实验教学中师生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南昌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分工:

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都是事故处理的责任人。

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每位实验用房管理人或使用人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

二、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火源、电源和气源。

2、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3、视火情拨打学校保卫处或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现场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

2、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四)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时,用干布擦去皮肤残留,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再用低浓度(2%~5%)的碳酸氢钠(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用洗眼器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五)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发现有人中毒时,立即打开窗户,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

2、严重的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避免延误。